诗是光明的前奏,毋宁说诗处于黑暗之处,它是对光明的一种有力地企及,但诗并不等同于光明本身。因此,诗本身并不是光。
要重新认识抒情性,抒情诗最杰出的本质不在于抒情,它和一般诗人所认识的对自我的抒发更是南辕北辙,是对抒情诗的最大的误解。即使当代被称为优秀的诗人对此也没有足够清醒的认识。而不解决这一点,杰出的诗就无法产生,抒情诗就会滥觳于抒情的内容。
在这里,我愿意引用弗里德里希的判断:“诗歌本身是自我封闭的构造物。”而他接着说:“它既不传达真理,也不传达心灵的沉醉,根本就不传达任何事物,而是自为存在的诗歌。” 抒情诗的杰出之处在于对抒情结构的召唤。
抒情的内容仅仅是抒情的媒介。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对诗的追求就是去现实化的过程?
读书的目的之一在于在词语中发现拯救现实的力量。这种对现实的拯救并非对现实的拯救,而是对现实的一种抽象的拯救。
有必要考虑现代性的理论意义,因为现代性从来都是“陌生的”。而这种“陌生的”,只有诗才能认识与发掘。
一个诗人的表述即使前后矛盾、语焉不详——这也完全不足以怪,凭此不能攻击与诋毁一个诗人的杰出的品性,也不能藉此研判一个诗人作品的高下。
“狭小”是理解当今世界的关键词,也是诗里面的关键词。因为这个词语就是大海中锁住了魔鬼的瓶子的瓶盖,不揭开它,不足以认识魔鬼,也不足以认识自我的部分。
三十只羊在草坡上吃草,谁是那只领头的羊?每一只羊都是生存的“碎片”,它的品质在于展示其无限的丰富性。,那么领头羊就显得毫无意义。那只羊会写出一首杰出的诗么?这是我一个人的问题,它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诗与现实的分野。
自由——只有当它出现在艺术的氛围当中时才显示其特有的价值,才是可信的,而诗更是体现自由的最为杰出的的艺术样式,因为词语的自由才是本质上的自由,因为造型艺术、绘画艺术以及音乐抵达自由的途径无非是为了唤醒沉睡中的词语,抵达自由的本质——符号化的自由。
我的虚空上堆积着喧哗的浮云,我听见这种喧嚣的动力,但不明白它们喧哗的内容。我朝向它们——我听见它们运动的序列的轰响,但我什么也没有听见。
马拉美说诗歌创作就如“摧毁生命中的每一天,或者死去片刻。”这一句话根据我的人生体验也可以用来注解诗人的平生。
于传统而言,写诗就是抽象出生活的含蓄,即生活包涵的东西。但是现代诗的目的是开掘出生活的对立面,而这种对立面因风格的差异又截然不同,从而诗在这种差异中凸显出诗的本质,即审美的本质。
风格的不同体现在词语的差异上,而词语又是自由的本质,所以唯有具备风格的词语才有可能踏入自由之途。
但是风格的单一却是失去自由的先声,也就是说,风格既能使诗人这个主体获得自由,又可以令诗人彻底失去自由。
诗的目的之一是制造一种“绝对的生活”,这个“绝对的生活”足以剔除日常生活的卑鄙之处。而诗的风格就在于排除它物的影响,让诗完全回归到词语的层面。通过词语的自由本质从而摧毁日常生活的时间性。在词语的内在逻辑里形成新的结构,以抵达诗的时间性。
诗的逻辑是什么?诗人的禀赋之一就是在诗歌里建立起诗的逻辑,通过诗的文本建立起它内在的因果性。它与我们平时说的客观逻辑、主观逻辑是如此不同,以至于只有诗的逻辑才能阐述它本身。
诗的逻辑在本质上让沉默的物发出声音来,从这个方面来理解,诗的细节就是声音的单元。
每一个词语都需要唤起沉默的声音——但最后又要归于绝对的沉默。声音就是晨光照在灌木的枝蔓上。
诗人应该接受平庸,不但要在语言上顺从它,而且要在心灵上依附它。因为平庸是统治这个大千世界最神秘的力,它使得一切禀赋各异的实物的品性趋于一种深刻的平衡。平庸才能见出被称为命运的东西。
同时,平庸能避免一个诗人模仿当代政治家、模特、明星的语言腔调。
因为平庸——也是晨光照耀的枝蔓。
“最坏的将是最后的”——这是对平庸与诗的关系最精彩的阐述。诗的首要的前提就是认识并理解平庸。这里面还要区分两种关系:生存的平庸由于生存的平庸性;诗的平庸与诗的平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