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平:蒲花河
蒲花河是条暗河
也是条开天眼的河
人们宁愿忍受跋山之苦
也要来感受一下它的风景
大家都叫我别去了
我还是克服腿痛的问题去了
船行十来分钟
大家往上看
岩顶张开了两个窟窿
就像人的一对眼睛
大家感受到就眼睛那么大的天空
我在心里嘀咕犯疑
原来天眼竟这么小……
毋庸置疑,这是一首很常见的记游诗,它的语境和和它所产生的整体的氛围离不开一个人旅途中极为短暂的情感记忆,如果没有诗的声音——这种记忆就有可能被大于诗无数倍的生活所瞬间磨灭。关键的是,这种磨灭不但是毁灭性的,而且显得特别理性——诗的声音被磨灭并不认为是一个需要预防甚至需要回避的灾难。但是幸运的是,诗的声音往往总会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被某一个诗人所偶然听见。这听上去简直有点荒诞,但却符合诗的历史,或者说符合诗的见证,尤其是符合中国传统诗歌的诗的声音的传承历史。这首小小的诗就包涵了可以被诗人所偶然听见的声音,声音里夹带着诗的不经意的历史的传承、沉默和断裂之声,它和作者个人即时的声音(情绪)特别难得的契合在一起,形成了诗的合力,这个合力不断成就了一首诗,而且成就了一个诗人,让一个诗人大于他自己,大于一个诗人对生活的全部感受。这听上去又是另一个悖论,但是,我想说,这正是诗的魅力所在,也是诗神(如果有的话)对每一个诗人所能额外特许的优惠。
在中国的传统古诗中,记游诗是几乎所有诗人长唱不衰的主题之一,从诗发生一开始,记游诗就当仁不让发出璀璨夺目的光彩,从《诗经》中的“溱与洧,方涣涣兮”到《论语》中的“春服既成”它一经产生就到了巅峰。至此之后,历代诗人在这一主题上都显示出要和前辈诗人一逐高低的固执雄心,也成为他们每个人一生中永远无法绕开的诗人心结,最后几乎形成一种内在的心理结构植根在每一个古代文人的内心深处。我可以断言说,这首《蒲花河》也是这种内在心理结构产生的一次缭绕余响。重要的是,这首小诗克服了双重的隐喻抵达了陌生的熟悉,进入了一个日常化的情境从而凸显出一次游历的正当性,这里面包涵了一个人人生的自然经验和对社会理解(不理解)的融合。我们走走停停,不论某一个时刻,都可能站在难以抉择的十字路口,尤其是人到中年之后,这个“十字路口”几乎是不可避免地横亘在我们的眼前,四十而不惑,其实是“惑”的开始,五十而知天命,其实是不“知”的开端,惑而不惑,知而不知,这正是古人圣贤给我们布的一个局。在我的理解看来,这个“局”恰如布鲁克斯所说的“希腊古瓮”,“而且是一只精致的古瓮”。一首诗的精妙之处就在于准确地辨识出这只瓮的精致之处。但是当你站在某一个永远不会消失的十字路口,处于不知道前路的迷茫之中,且不说辨识一只瓮的精致之处,就算这只瓮就在眼前,大多数人都完全看不见它的存在。而刘晓平的这首短诗《蒲花河》通过极其平易的语言恰如其分地把这只“瓮”的花纹底色再现了出来。我甚至于相信,对于诗人而言,这只是一次偶然的偶然,是现代诗和古诗的一次意味深长的巧妙融合,或者说是古诗和现代诗的一次同频共振,它成功“克服”了诗人自我的局限,让诗意自由地喷发出来从而抵达了诗的天然属性。
这首诗共十三行,采用两行一个节奏,平行推进一次旅程,语意平实,不枝不蔓,到第十句都感觉诗人有意在控制旅程中任何可能的波澜的发生,也就是说,他一直在刻意回避一次旅程的高潮部分。这种克制并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基于诗人对漫长人生的一种独特的体验,没有这种对人生的独特体验,这种“克制”就不可能发生。或者说它就会流于一次无效的记游诗。准确地说,是人生阅历和对诗的诚挚追求沉淀出这种“克制”,并让这种“克制”产生出情感的频率。在这十行诗歌中,如同一个人在漫步,左脚进,右脚出,旅行的起始、过程、结果和人物都交代的明明白白。无非就是诗人和一群人去爬一座山,山上有一个洞,洞里面有一条暗河叫蒲花河,在河的某一个地方有两个小窟窿,可以透进地面的亮光,看见天空,被称作“天眼”,大家可能都是奔着“天眼”去的,最后旅程完成了,“天眼”就在眼前。问题是在第三节:
“大家都叫我别去了
我还是克服腿痛的问题去了”
这两个“去了”显得如此突兀似乎违背诗歌语言的基本规范,有违调和的韵律和节奏,让我们总是心存芥蒂,看完了整首诗歌不得不再回过头要咂摸它的用意,它可以被改动和改变么,它是否可以变得更加韵律调和,和谐完美?这两行诗为什么突然把重心从一次旅行倾斜到诗人的“腿痛”上去的?在这里我们不禁还要像布鲁克斯一样发问“诗歌究竟要传达什么”?在这里,我需要指出的是,诗人不止在这一首诗歌里提到腿疾影响了旅程,在诗人的另一首诗歌里有同样的感慨:
“你总是心里兴奋 笑容写在脸上
腿走路不方便 可是你走来了”
因此,腿疾对诗人而言并非一个临时的障碍,而可能是一个现实的境遇,进而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一种隐喻。但是我想要申明的是,在这里,诗人完全没有利用这个隐喻的意思,诗节采用平铺直叙的表达,,不仅是一种“克服”,而且是一种“克制”,前提是旅行过程中也许发生了真实的一幕,“大家”因为看到诗人腿脚不方便,善意地提醒了诗人“别去了”,太辛苦,甚至于有可能因为腿疾会影响“跋山之苦”,有可能旅程会因此终止。有了前提,平铺直叙的表达令诗人牢牢地抓住了感觉和现实,推进了细小的波澜,成功把现代诗融入了古诗的元素,同时,让传统的文化沉淀到一首现代诗歌里面,起到了相互交融的效果。其实,我是反对在一首诗歌里刻意放大隐喻效果的,因为在我看来,隐喻相对于一首诗歌而言,无疑等同于政治对一首纯诗的干扰。隐喻——大多时候——在于提前制造一种假象,预设一个永恒的梦境,似乎任何人(包括任何题材)都可以生活在这个梦里,而实际并非如此。如果有成功的隐喻,除非这个隐喻就是语言节奏产生的应有之义。
我们考量一首诗的审美性总会有意无意之间脱离诗的本身,这也许是一种无法克服的世纪性通病,例如我们同一时代的批评家都不可避免地要在同一些所谓经典的诗歌里面去引经据典,不如此,仿佛就不能彰显批评的卓越。就在这种凸显卓越的手淫中获得批评的快感,但是最后我们发现,批评的对象往往不存在于批评的文本当中,把批评的对象换做任何一首诗或者一个人的诗都不影响这部批评作品的“卓越”之处。这也是关于隐喻的隐喻。我在这里要再一次强调诗歌本身的节奏是一首诗成为诗的关键,是诗作为审美要解决的终极问题。而这首小诗《蒲花河》恰好具备这种诗的节奏。我们可以通过阅读的方式发现第一句和第二句同样以“河”结尾:
“蒲花河是条暗河
也是条开天眼的河”
这是作者第一次给人一种顿挫消失的感觉,用来介绍一条河的特征并非明智之举,但是作者愿意这样做,而实际上这也是现代作家已经尝试过的一句句法传统,从早期的鲁迅到当代的汪曾祺都曾有过成功的范例,这几乎也是中文的魅力之一:可以通过节奏控制语义的发展,从而影响审美的生成。诗人通过再迈出一步:
“人们宁愿忍受跋山之苦
也要来感受一下它的风景”
通过第二节两个“仄”声成功纠正了前面稍稍有点生硬的嫌疑,似乎要面临音韵和美的局面,不管“拔山之苦”,人们渴望一见的“风景”也许会呈现,这也是所有旅途的必经之路。诗人不会也不能打消人对旅途的成见,我们跻身在一群旅途者当中,诗人并不能免俗。其实蒲花河也许仅仅是一个城市打造旅游景点的一个噱头,一群人都心知肚明,但是诗从来是在不经意之处产生诗的影响力,一株灌木、一株花都是诗发生的地方,重要的是是什么触发了诗的机制,其实归根结底是物如何投射到诗人深层次的心理机制当中并是如何相互发生作用,最后形成诗的结构反映到诗人的语言当中,这样一来,诗一经产生就自带了天然的一首诗的旋律,这个旋律如果具备神经和神经末梢就是一首诗不可复制的诗的内在结构。所以任何一首杰出的诗的生成方式只适合这首诗,而不能够成为另一首诗的样板和模型,假如美国人能破译惠特曼的诗的生成密码,能否产生N多个惠特曼或者华兹华斯,答案是完全否定的,同样的原理也能解释为什么中国几千年只有一个屈原、李白和杜甫。诗是人类情感和精神的源头也是最终的归宿,每一个诗人都要深信我们能紧紧靠近这个源头和归宿,它生成的方式是永远无法穷尽的。诗的结构变化最终要通过无数的神经和神经末梢的变化而形成,这种变化的产生简单来说即人类情感和精神在个体(诗人)上的反复沉淀。一个诗人是否能获得这种沉淀的反复冲刷决定了一个诗人可能企及的诗的高度。
就像一条河流需要平坦的河面,也需要湍急的低洼,还需要充满落差的河床一样,诗也需要它独一无二的品性。这种品性最终需要诗人去成就它。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诗人的状况决定了诗的状况,这就是为什么一个诗人在某一个时期会形成相对稳定的诗的风格的内在原因。这种状况会决定一个诗人会如何磨炼自己的诗歌语言,同时这种诗歌语言也会反作用于磨炼诗人,形成诗的独特品性。我们也许能从这首小诗节奏的变化上可以真切地看出诗人与诗是如何形成两者相互影响的特定关系的。诗人通过前四句诗行奠定了客观陈述的语调,似乎他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把一次游历完整清晰地记录下来,已备留存,但是,人物关系一旦出现在诗里,刚刚建立的稍稍舒缓的节奏立马就被打破,“腿疼”作为诗人当下的一种状态几乎是不请自来,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境遇,在这里,与其说“腿疼是一种肉体的疼痛感,还不如说它其实是诗人对当下人生的一种个人化体验。它蕴含着诗人对命运、现实和未来的一种不确定性的忧虑情感,甚至包涵了诗人对现实世界的一种相对模糊和不稳定的理解的担忧,我相信这种疼痛感在这个时期时刻影响着诗人,哪怕不是在旅行中也会经常体验到这种“腿疼”的感觉。因此,它出现在一首记游的诗里也就显得相当自然,毕竟一个正常人也有“拔山之苦”。通过“大家”的一个善意的即时的劝诫,诗人自身所处的境遇被突然提及,为了消解这个突如其来的境遇带来的紧张关系,诗人来不及修饰词语,连用了两个“去了”来试图淡化这种不期而至的尴尬局面,他不可能向“大家”解释个人的腿疾虽然给大家带来了出行的不便,但在个人体验面前,腿疾真的不算一回事,为了少让同行的人生出愧疚之情,诗人在这里刻意用了“克服”这个词语,从而证明同行者的善意是可以被接受的。诗人反而在考虑和宽慰更为健康的同伴,因此,前三节诗歌从各个方面凸显出了诗人有意无意相对克制的情感。实际上,这种克制正是诗人的个性折射在语言当中的一种反映。因此,上面对第三节的韵律上稍有的违和的疑虑现在可以打消了,这种韵律的违和感是有恰当理由存在于一首诗里面的,诗人为了保留这种即时体验的真实性,他不惜冒犯语言的规则,打破顺畅的传统,把个人的这种不顺畅的顿挫感保留在一首诗歌里面。我敢说,正是诗里面这种明显的不顺畅的顿挫感打动了我,从而令我更真切地体验到了诗人“腿疼”的感觉,颇有感同身受之感。
可以说,正是这两个“去了”的突兀降临让整首诗获得额外的分量,恰如一览无遗极其平静的水面突然毫无预兆地出现了两只紧贴着水面错落飞翔的鸟,让整个水面顿时呈现出勃勃生机,幽寂的环境瞬间获得了鲜活的盎然的生气。实际上,通过这行诗和它几乎因为执拗所形成的节奏违和感,诗人在平淡和克制的陈述中注入了人生体验,这种体验自然地流淌在整首诗歌的氛围当中,从而让诗具备了丰富、密集的毛细血管,它所带来的痛切的人生体验和尽量口语化的平淡语言相互交集、交融在一起,形成了整首诗的内在基调,进而生成了一首诗的底色。关于这种诗歌底色的生动呈现,我们可以以马致远的《天净沙 秋思》为榜样,诗人就是通过诗歌节奏的带动生成了诗内在的、固有的一首诗所具备的经典的色彩,后世没有人能超越他,但是这种诗歌底色总是要若有若无以各种方式出现在后辈诗人的各类诗歌当中。对优秀传统的继承和发挥永远是后来者当仁不让的责任,关于这一点,我想说,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个诗人往往是历史上众多诗人的一个集合体,对于诗而言,诗人天生自带传承和发展的基因。当然这是针对所有那些自觉成为诗人的诗人而言,如果不,谁又能保证呢?所谓众多诗人的集合体——在这里它并非单纯的一个褒义词,也非嘻哈的调侃,我所指的是一个诗人一旦走上了一条追求诗的无限远的道路上来,他就不得不面对众多诗人都要面对的不可解的某些难题、不可逾越的那些障碍、不可能逃避的需要直面的人生困境,所有这些,并不因为我们是后来者就可以轻松获得现成的答案或者解决方案,也许前人走过的岔路、歧路我们还是必须再重新走一遍,孔子或者亚里士多德要面对的问题,我们仍然要面对,他们的困惑还是我们的困惑,杜甫或者莎士比亚的切肤之痛仍然要我们完整的去经历一回,经历了还是一无所得,还是要徒然耗尽生命。诗人也绝不会因为是诗人而能踏上一条正确的人生的坦途,而极有可能是恰恰相反!诗人从语言上获得的——少许的智慧并不能战胜和应对来自于面对冠状病毒的那种恐惧感,我当时不禁想问,如果是奥登,他会如何面对当今的一切?但是很显然,他有他的问题,我们有我们的问题。关于诗人与诗人的生活,在这里,我想引用吉尔伯特的《去那儿》的最后几行:
“但在那些短暂的时光里,
我们似乎活着。被误导,
被误用,被欺骗,
毋庸置疑。但仍然,
在那片刻间,我们瞥见了
我们可能的生活。”
可以说,这已经十分接近我所说的众多诗人集合体的原型。我们不但要被欺骗,而且要犯错,这就是我们的面临的命运。对命运的反复感受直至审美的感受即诗人要经历的必然路程,不管在这个路程当中你经历了什么,这当中复杂的如何解方程的过程真的无需多问,每个诗人都有他自己的解决方式,其中包括消极和死亡,似乎都不重要,当然解决方式有可能会对诗人的风格产生多多少少的影响,而结局可能会消灭诗人,一想到这些,我不禁有些唏嘘。读刘晓平的《浦花河》给我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这首诗里活着一个时刻感受到“腿痛”的诗人,不但自己会感受到,而且会不时被他人以善意的名义所提及和警醒。“腿痛”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反省意识么?还是对自身境遇的一种清晰的认知?总之,它,它是诗人最直观也可能是最隐晦的切身感受,通过这种切身的疼痛,诗人在茫茫的人世里认识了自己,辨识出自我。它把属于诗人的自我从融入“大家”的那个“我”区分出来,但又不露任何痕迹。这一短暂的意识的分离不会影响“大家”的一次旅程,旅途的节奏不能被诗人的意识所打断,诗人只能在诗的语言中坦诚己见。我们要明白,一个诗人面对无比复杂的现实和当今世界,他最精彩的辩论往往是和自己的辩论。所以,诗人总是试图在他的诗里——哪怕是一首小诗里——挑起自己和这个大而无当的世界进行辩论的隐秘欲望。苏珊 桑塔格说:“因此,文学——我用约定俗成的说法,而不单是描述性的说法——是自觉、怀疑、顾忌、挑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确实是如此,自觉、怀疑、顾忌、挑剔,往往会通过一首又一首诗再一次塑造诗人的自我,并和现实中的诗人的“我”泾渭分明。这首小诗就包涵了这种自觉、怀疑、顾忌和挑剔,而且,它们包涵在诗的节奏当中而并非诉诸直接的语言。作者看上去什么都没有说,他能说什么呢?旅途有旅途必经的路径和目的地:
“船行十来分钟
大家往上看
岩顶张开了两个窟窿
就像人的一对眼睛
大家感受到就眼睛那么大的天空”
诗人无疑省略了因为腿痛而有“拔山之苦”的那段路程,而径直跳入了一个看上去已经轻松惬意的场景,坐在船上,只需要“十来分钟”,此行的目的就要达到了。这是作者故意给阅读者耍弄的一个小小的心机么?当然不,其实这更多的是因为深层次的心理机制在对诗人起作用,马致远也没有向我们解释过“断肠人”因为何种原因、经历了何种惨痛的经历因而成为“断肠人”,可是这个“断肠人”却永远活在一首诗里并且为我们所认识,成为我们的朋友和知音。其实,诗人的省略饶有意思,对最重要的事情行使省略的策略似乎是诗人天然拥有的一项特权。这几行诗利落、干净、紧凑,毫不夸张地说,正是这几行诗让整首诗显得峭拔而有生气,尤其是前面四句,它铸就了这首小诗的风格成色,如果这首诗有隐喻的话,所有的隐喻就应当藏在这朴素而清晰的的句法当中。很显然,在观看“天眼”的欲望和态度上诗人和“大家”总是保持着若有若无的距离,但是,从旅途伊始到结束,诗人从来没有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姿态,他至始至终保持着和大家相同的步调,甚至是亦步亦趋紧随大流,他仅仅是“大家”中的一个,和其中的任何人毫无区别,爬山、坐船,仰头看岩顶上的两个窟窿。我们熟悉的旅行者的一幕幕情景以及眼前景象都一一得以呈现,甚至我们可以想象诗人和“大家”的交流也离不开关于旅途的老生常谈。作者在这方面表现得可谓相当的沉着和冷静,甚至算得上冷漠,也许在诗人看来,此情此景,“腿痛”算不得什么,后面的“嘀咕犯疑”也算不得什么,但是也正因为如此,作者需要真正表达的一切才能如同血液一般流淌在诗节当中。其实,诗人在旅途过程当中,一直是孤寂的,他从一开始就对此行抱有疑虑,还未出发,他就预感到了“拔山之苦”,当别人看到了“天眼”,他却把这双“眼睛”视为“窟窿”——虽然它们真的是两个窟窿,但是很显然,诗人在旅程过程当中并没有和“大家”一样调动起旅行的情绪,相反,他对观看整个旅行的过程倒是饶有兴致!因此,诗人的客观叙述在语气上始终存在着冲突,也许,正是这种始终挥之不去的冲突决定了诗人对现实和个体反思和存疑的一贯秉性。对于个人而言,现实是牢不可破的,诗人也不例外,但是诗人相比其他的人就是多了一项天赋的权力:反思与质疑的权力。这种反思和质疑从本质上来说是整体上的,对生活,对世界,对现实,对自我,对存在,对本体和客体,有时候,这种反思和质疑甚至会动摇诗人生存的根本,这并非危言耸听,这方面早有血淋淋的例证,不说也罢。当然,从总体上来说,诗人刘晓平并不需要这种杞人之忧,我纵观他的诗,诗人传承古典的诗学传统,应以“雅”与“信”为人生的信条,在他的骨子里有“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君子风貌,这也是这首诗歌产生的个体渊源,它的流畅与滞塞,优雅与冲突皆以此为根本。所以,在“大家”面前,他是一个谦谦君子,说不定还有点木讷的个性(纯属猜测),但是这不妨碍他始终保持一个诗人反思和质疑的天性,二者相互影响,从而生成了这首诗歌的结构和形式。有意思的是诗歌的第十一行:“大家感受到就眼睛那么大的天空”,这一行既可以作为承接前面一节的末句,又可以作为末尾一节的首句,我们可以看:
“大家感受到就眼睛那么大的天空
我在心里嘀咕犯疑
原来天眼竟这么小…… ”
所以说,这首诗的基本节奏是两行一节,即使整首诗仅十三行,却完全可以当做十四行来阅读,也可以当做十二行来阅读。也许这并非作者有意构建的初衷,但这也是作者追求“雅”与“信”的同时却时刻保持着对命运质疑的高度自觉所产生的戏剧化效果。由内在的传承和质疑令诗本身摇曳并包涵了歧义,作者起名为《蒲天河》,建立了描述一条河的构思,但河本身并未出现,我们只知道“船行十来分钟”,然后作者笔锋一转强调“拔山之苦”,却把拔山的过程省略不提,再提到“腿痛”之疾,可是“腿痛”也是一笔带过,最后的重点落在“大家”观看“天眼”,却只是“岩顶张开了两个窟窿”,作者一再在文中强调和突出“大家”的行为、动作、观点,似乎要有意遮蔽自我的主观存在,要把诗人的自我刻意隐瞒掉,惟其如此,诗人的自我在诗中却得到格外的彰显和凸出,自然率真地存在于诗的节奏和结构当中,最后诗人的“嘀咕犯疑”才会如此鲜活、逼真。所以,建立一个极具亲和力的“嘀咕犯疑”者的诗人形象也许是这首诗的最终目标,诗人的着力点在于如何把自我的形象和盘托出,在这里,不惟是观念上的自己,而且是包括形象上的自己。
诗于诗人的福利之一在于让一个诗人始终保持对生命的自觉性,越是杰出的诗人,这种自觉性就越强,诗所赋予他的就越多。我们继承诗的优秀传承其中之一就是继承诗人一贯质疑和反思的秉性,和对自我的源头孜孜不倦进行探究的欲望。我们要有这样的信念,我们和李白、杜甫,陶渊明,和莎士比亚、弥尔顿,史蒂文森等前辈诗人都是同一时代人,我们做着相同的一件事,甚至思考着同样的问题,我们面临的障碍和失望也何其相似,并无多大的差别,我们的挫败、停顿、沮丧以及现实世界带给我们的巨大压力与他们所面临过的并无二致,一念及此,我们面对自己的渺小就会释然,诗人与众不同(如果有的话)之处就在于诗人可以通过从自己的作品和前辈诗人的作品当中获得前所未有的安慰,实际上就是通过不断的创作——写出新的诗发现另一个自我的存在,那么,即使在现实中有一个失败的自己,仍然有无数个生成的自我陪伴着他,那个失败的自己就显得无足轻重。在一首诗里发现自我的存在,无异于狄金森所描述过的那样:
“通过那荒凉的欣喜
我如此接近地获得了这般
死亡的垂青
免除我如此这般”
要理解“如此接近地获得了这般”和“免除我如此这般”之间的荒凉性,这是诗人所能抵达的最内心深处,是诗所能带给我们的最纯粹的自我的内在本质——别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带给我们这些奇异的欣喜。在此,我愿以此诗与诗人刘晓平共勉。